
新中国成立之初,如何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国家,是当时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问题。为此,党中央决定参考苏联经验,编制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
明确方向,初定轮廓
1951年2月,随着国内财政收支状况逐步好转,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被提上议事日程。会议决定,自1953年起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成立由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组成的六人小组,立即着手进行编制五年计划的各项准备。“一五”计划的粗线条试编工作很快在全国范围内展开,1951年底形成了粗略纲要。但由于各种统计资料不全,这个纲要还不能作为正式计划。
1952年初,因为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即将完成,党中央决定加快“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5月21日至6月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全国财政会议,重点研究了如何编制“一五”计划问题。7月,《1953年至1957年计划轮廓(草案)》编制完成,其中有按部门和行业划分的钢铁、煤炭、电力、汽车、农业、水利等20余本小册子,扼要介绍了该行业(专题)计划的主要内容。8月,周恩来主持制订了《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并亲自起草了《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这些文件为我国与苏联政府商谈援助项目提供了基本依据。
访问苏联,争取援助
1952年8月,由周恩来、陈云、李富春、张闻天、粟裕等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莫斯科,向苏联学习先进经验并争取援助。斯大林在会见代表团时表示,对中国的援助请求,苏联愿意尽力之所及予以帮助,并就中国的“一五”计划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建议把原定每年工业增长20%的指标改为15%,以留有后备力量应付意外的困难。他还建议将军事工业与民用工业合并计算,方便掌握情况和调度资源。最后,他表示,需要经过两个月的计算,才能确定援助项目。
9月22日,周恩来、陈云先行回国,由李富春带领代表团与苏联有关部门继续磋商。代表团在莫斯科、斯大林格勒参观了汽车厂、机械制造厂,乘船沿伏尔加—顿河航线考察,还请苏联专家传授经济建设经验,全团成员刻苦钻研、热烈讨论。李富春在给毛泽东的信中写道:“行年五十才抓了八个字:努力学习,专搞一行!过去学的太少,应该当小学生。工作多则粗、浮,专则可细、可精!”
1953年4月,中苏双方终于在援助项目上达成一致。5月15日,《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正式签字。根据协定,苏联将援助中国新建和改建91个项目,加上此前已确定的50个项目,共计141个项目。1954年10月,苏联又同意增加15个项目,“一五”计划期间苏联援助项目达到了156个。
调整补充,几易其稿
在争取苏联援助的同时,苏联之行也让中国代表团意识到“一五”计划第二稿仍存在很多不足。1952年9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了周恩来关于“一五”计划轮廓问题同苏联商谈情况的汇报,并讨论“一五”计划的方针和任务,毛泽东在会上首次提出“中国怎样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问题。
1952年12月,党中央发出《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一面继续调整修改五年计划,一面参照前两年的工作方法编制年度计划来保障“一五”计划在1953年顺利启动。根据代表团传回的消息,结合国内调研的最新情况,党中央第一时间调整计划思路,于1953年初编制完成了新的五年计划纲要。同时,针对苏联提出的必须摸清矿产储量和分布情况等建议,新成立的地质部积极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和普查勘探,力争解决地质工作“一马挡路,万马不能前行”的问题。1953年6月,毛泽东进一步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成为编制“一五”计划的指导方针。国家计划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要求,参考苏联的意见,再次对计划纲要作了较大的调整,但仍未臻完善。
集中攻坚,圆满完成
1953年12月26日,鞍山钢铁公司新建的无缝钢管厂、大型轧钢厂、七号炼铁炉三大工程举行开工生产典礼,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工业化建设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一五”计划却仍未定稿。1954年1月7日,毛泽东复信刘少奇并中央书记处各同志,建议在本年内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讨论“一五”计划。2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成立以陈云为组长的8人工作小组,加快编制“一五”计划纲要草案。陈云在布置工作时强调,“不要坐在上面,只等着下面的汇报。各部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材料,核定数字”。4月,《五年计划纲要(初稿)》形成。
6月底,陈云就《五年计划纲要(初稿)》的有关问题向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作汇报,重点阐述了编制五年计划的指导思想,即“按比例发展”和“综合平衡”原则。此后,工作小组根据中央精神,汇集各方意见,对计划编制稿进行多次修改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
1955年3月2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原则通过“一五”计划草案。会后,党中央根据这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吸收各方面建议,对计划草案进行最后一次修改。7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正式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至此,“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一五”计划在编制的过程中,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谨慎从事、反复论证,可以说是边论证边编制边实施,既借鉴了苏联的建设经验,又结合了中国的实际情况,较好地解决了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几个重大关系问题,在我国工业化建设的起步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至1957年底,中国的工农业总产值达到了1241亿元,比1952年增长67.8%,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128.6%,农业总产值增长24.8%,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共和国发展史上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
(作者单位: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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